农业部 / 2017-01-06
我国2015年生猪产业养殖补贴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4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5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并探索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38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但因政策资金调整优化等原因,暂停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一年。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国家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7.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