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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 河北省修订调控预案

河北日报 / 2017-01-05

  为完善我省生猪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提升调控的前瞻性、有效性,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日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对2012年发布的《河北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进行了修订,猪粮比价波动区域有所放宽。经省政府批准,新的方案已正式实施。

  按照新的《预案》,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调控主要目标是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5.5∶1—8.5∶1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9∶1或5.5∶1—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9∶1—9.5∶1或5∶1—4.5∶1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4.5∶1;(五)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

  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当猪粮比价处于蓝色区域时,省物价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规避市场风险。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处于黄色区域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或冻猪肉储备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当猪粮比价处于红色区域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或增加省级冻猪肉收储计划,报请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