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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东部区六省市签署协议,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

为猪商城 / 2021-06-04

6月2日,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首次联席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6省市共同签署《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框架协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举措,推进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汲斌昌、浙江省副省长刘小涛、安徽省副省长张曙光、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分区防控是控制和消灭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大区要强化联防联控,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强化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引导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优化布局。要在保障生物安全条件下,畅通种猪仔猪、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以及符合“点对点”调运政策要求的生猪调运,有效降低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保障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会议强调,实施分区防控是一项全新的战略举措,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各大区有关方面要开阔视野、大胆创新,以管理创新适应新要求,以利益整合凝聚新共识,以结构优化促进新发展,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方案主要强调:

1、畅通种猪、仔猪(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跨大区调运,严格限制屠宰用生猪跨大区调运。

2、2021年10月31日前,东部区内各省(省辖市)一致实施生猪运输指定通道制度。

3、东部区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试点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制度。禁止接收大区外非“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的生猪(种猪、仔猪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除外)。

4、东部区以外省份的养猪企业需经“点对点”调运备案后方可向东部区调运生猪,且需提供每批次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经大区内指定通道签章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