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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瘟疫苗已提出生物安全评价申请,11部门部署实施鼓励小农户养猪

为猪商城 / 2019-09-14

目前中间试制的产品已经基本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检验,预计9月中旬完成这项工作,已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生物安全评价申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带动中小养猪场(户)发展。美好11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部署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中间试制的产品已经基本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检验


中国农科院发布称,由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疫苗——一株双基因缺失弱毒活疫苗,已完成了实验室研究,突破了实现疫苗规模化生产的重大技术瓶颈,目前已提出生物安全评价申请。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 步志高:通过实验室的研究,初步证明这个非洲猪瘟疫苗是安全的、有效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实验室这个产品的研究,解决了这个非洲猪瘟疫苗大规模生产的工艺的问题,建立了非洲猪瘟疫苗产品的质量标准。


步志高介绍,目前中间试制的产品已经基本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检验,预计9月中旬完成这项工作,已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生物安全评价申请。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 步志高:如果说结果像我们预期的在野外也证明它是安全的、有效的,那么就为大规模生产应用也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创造一个非常科学的、严谨的前提条件。


11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部署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林草局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对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出总体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农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基本原则,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强化典型引领带动,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自建或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冷链运输、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强化用地保障,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增强家庭农场贷款的可得性;探索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风险保障需求;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社会保障政策。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地,《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快家庭农场立法进程,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